摘要
习惯国际法的构成确立于1945年的《国际法院规约》,为"国家实践"与"法律确信"的"两要素"说,但其在实践层面与理论层面一直面临着各种批判和争议。从实践层面而言,国际法院的判决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习惯国际法中传统的"法律确信"因素,仅考虑"国家实践"要素或是选用其他的标准来判定;从理论层面而言,学界对于"法律确信"是否成为国际法构成要素也存在各种质疑,主张"法律确信"要素可以被"国家实践"吸收。因此,"法律确信"作为习惯国际法的必要性研究应当得到重视。与此同时,由于"法律确信"本身的判断具有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因此合理的法律确信证据评估的形式和实质标准应当被制定和确立,使"法律确信"能够更好地在实践中得以具体落实。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S01期61-65,共5页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作者简介
沈劼(1997-),上海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