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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小切口”实现疫情防控“大效果”——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地方立法的关键与重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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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滥食野生动物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的问题,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为解决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的②形式,明确禁止食用有关野生动物。
出处 《法治论坛》 2020年第1期15-21,共7页 Nomocracy Forum
基金 广东省2019—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省重大研究课题“广东省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陈尚龙,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干部,法学博士。;刘成忠,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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