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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具理性走向交往理性——民事司法改革的逻辑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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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性以“工具理性—真理”为基本范式,传统法治秩序遵循这一基本范式并建立现代民事司法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价值的多元化,立足于工具理性的现代性面临后现代思潮的批判,工具理性一旦泛滥将导致人的异化,司法制度也面临正当性危机。随着主客两元范式逐渐被主体间性范式所取代,出现了“交往理性—合意”的新范式,交往理性继承并超越了工具理性,合意也取代真理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受新范式的影响,各国司法改革纷纷强化诉讼调解以及协同型诉讼模式,淡化传统诉讼的对抗色彩,法官积极推进对话沟通并促使达成合意。
作者 陈巍
出处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21年第1期15-30,共16页 On Civil Procedure
作者简介 陈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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