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初施行,象征着我国外资营商法治环境和内外资实质意义上的平等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但外资进入国内经济市场,将对我国市场竞争环境提出更高要求,也对民营资本的产权保护提出更加严格的标准。近几年,我国民营资本已占据国内市场近70%比例,但仍然面临着诸多隐性的产权歧视和市场差别待遇。若延续现有市场主体管理办法、不对现有内资产权不平等现状加以改善,民营资本将面临国资、外资双重挤压。这样将导致其市场活力和投资意愿严重减弱,直接拖缓我国产业结构改革和经济发展进程。基于此,需要各界深入讨论内资间不平等的现状和原因,探讨如何在实践中规避内外资差别待遇的极端情况,同时提出平等的立法和产权制度的建议。
出处
《民商法争鸣》
2019年第2期68-79,共12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ebate
基金
杨遂全主持的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平等公正核心价值观融入产权保护立法研究”(18VHJ007)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
年柯,四川大学法学院2019级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