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以下简称“行刑双向衔接”)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由于行刑双向衔接涉及的主体众多、环节复杂、制度不尽完善,实践中检察机关面临难以获取监督线索、履职缺乏能动性等问题,对此,笔者作些探讨。一、行刑双向衔接机制运行中面临的问题(一)获取监督线索难,检察监督地位被动以A市B区为例,目前尚未接入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获取正向行刑衔接监督线索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行政机关主动向检察机关通报、抄送或申请监督,二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三是群众举报。
出处
《人民检察》
2023年第S02期73-74,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作者简介
白秀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赵林,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