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问题是21世纪面临的重要问题,环境污染与环境风险可能导致社会公众的普遍不满,进而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事实上,环境维权与抗争,除了要关注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的作用,也需要重视社会力量的作用。随着物质条件、民主法治及公民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开始要求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基于环境保护维权乏力这一客观需求,本文提出环境类群体性事件治理的新策略——公民参与。在环境治理中,公民参与具有特定的基本内涵,且公民参与的客观事实给政府的环境治理提出了要求。为了环境类群体性事件的治理创新,政府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实现公民治理的事前参与、过程参与和末端参与。
出处
《中国社会公共安全研究报告》
2018年第2期109-122,共14页
Advances in China Public Security
作者简介
汪伟全,管理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国应急管理基地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区域战略管理、应急管理;刘佳宁,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公共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