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21年新修正生效的《著作权法》中,由于视听作品这类客体范围的扩大,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条款采取二元结构立法模式。基于著作权归属的创作原则与投资原则,对视听作品中的资本投入、创作风险承担、作品利用效率展开分析,不同类型视听作品应当适用不同的著作权归属原则。在解释论视野下,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条款的二元结构立法模式本质上是创作原则与投资原则的分野:电影、电视剧作品以投资原则进行权利配置,同时应将“著作权归属于制作者”的规则解释为著作权法定转让规则;“其他视听作品”以创作原则进行权利配置,采取“约定优先原则”,如果其他视听作品属于个人独立创作、合作作品、职务作品的,则根据一般性著作权归属规则确定著作权归属。
出处
《私法》
2023年第2期119-140,共22页
Private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李欣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