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这一伟大变革历程中,农业农村农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社会无论是结构功能还是面貌形态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乡村治理也相应发生并正在经历着深刻变革,治理目标、治理主体、治理取向、治理方式等渐进地朝着向善治理、善者治理、善于治理和治理完善的形态转变和发展,重塑着国家、市场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为新时代乡村善治之路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作者简介
汪义力,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