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是随着个体的成长发育而逐渐产生的,有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这个过程符合“散墨原理”,很难找到一个确切的年龄界限。近十年来,脑科学和发展心理学对未成年人的大脑结构和神经系统展开了科学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未成年人的发育轨迹分为“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两条轨迹,这两条轨迹处于不均衡发展的态势,且两条轨迹之间存在发育“不成熟鸿沟”。幼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存在发育“不成熟鸿沟”,低龄儿童与年龄稍大的未成年人之间也存在发育“不成熟鸿沟”。发育“不成熟鸿沟”不仅表明了未成年人在智力发育和心理发育之间存在不平衡,而且展示了未成年人的成长有两条特定的发育轨迹,这两条轨迹在未成年时期处于不均衡发展态势,在成年后才达到一致水平,这两条发育轨迹被称为“双系统模型”。基于此,幼年人和低龄儿童不宜被刑法立法规定为刑法上的犯罪主体,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宜降低。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1期377-401,共25页
Criminal Law Review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因数据滥用风险的刑法规制”(项目编号:19FXB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王永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