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是黄老政治哲學的重要概念之一。黄老學對於"理"的關注,一方面,體現了對於一個秩序化帝國及其清晰和規範的政治條理的追求,它强化了道家無爲政治的秩序化和規範化;但是另一方面,這種秩序也是建立在自然理法基礎上的,它不是君主人爲塑造或强迫的結果,而是來自於對百姓和萬物所固有之理的順應與尊重。如果説道家關於政治哲學的思考始終是圍繞着秩序或重建秩序展開的,而在自由與秩序的矛盾關係中,莊子更加偏重自由(精神自由)的話,那麽黄老學在强調秩序的同時,也没有忽視道家自由精神的面向。更準確地説,黄老學在"自由"與"秩序"之間搭起了一個橋樑:"理"平衡了"自由"與"秩序"的張力,它將二者容攝其中。我們圍繞黄老學"理"概念的重新梳理和闡釋,旨在探討黄老政治哲學是如何不懈和一貫堅持重建共同體秩序、并期望一種政治理性主義的。
作者简介
姚裕瑞(1993—),女,河南鄭州人。現爲北京大學哲學系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先秦儒家和道家哲學研究,曾在《社會科學戰線》《中國儒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數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