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熹的孝论是以"四书"、《礼记》及《孝经》等先秦与秦汉文献为基础,萃集儒家孝论的精粹而成,具有集大成的性质。朱熹以"理-气"结构论证孝的合法性,以"理-礼"结构确定礼为孝的运行机制,由权而"得中"为孝的实践原则,并基于孝悌为"行仁之始"的理解,从心性与政治两个层面总结了孝的意义。朱熹的孝论体现出了兼该体用、会通公私领域的特点,并不是后世愚忠愚孝思想的理论来源。而"经由现代性的洗礼",在当前的中国社会重建新的孝伦理体系,仍是一项重要和迫切的工作。
出处
《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81-88,共8页
Philosophical Research
基金
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朱子哲学范畴研究”(编号2020C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