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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峡通行制度综合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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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人达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0-102,共13页
作为全球海洋的关键节点,国际海峡既是我国冲出岛链封锁的必经之地,也是关系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畅通与否的重要通道。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第一,针对某些存在长期有效的专门公约的特定海峡,其通行制度予以保留,如土耳其海... 作为全球海洋的关键节点,国际海峡既是我国冲出岛链封锁的必经之地,也是关系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畅通与否的重要通道。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第一,针对某些存在长期有效的专门公约的特定海峡,其通行制度予以保留,如土耳其海峡适用1936年《蒙特勒公约》、麦哲伦海峡适用智利与阿根廷1881年《边界条约》、丹麦海峡适用1857年《哥本哈根条约》;第二,在用于国际航行的非领海海峡,他国船舶、飞机有权在其中间的专属经济区或公海海域适用航行飞越自由,如宗谷海峡、津轻海峡、宫古海峡、巴士海峡等咽喉要道;第三,在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海峡,他国船舶、飞机有权在其领海海域适用过境通行制度,如吐噶喇海峡、马六甲海峡、曼德海峡、多佛尔海峡等咽喉要道;第四,在摩西拿例外海峡和死巷例外海峡,他国船舶、飞机有权适用不应予以停止的无害通过制度,如摩西拿海峡、卡尔玛海峡、蒂朗海峡、首港航道等咽喉要道。综上,他国船舶、飞机在相关海峡的相关海域的通行权的享有,依靠的是国际法规则,并非海峡沿岸国的恩惠,也非其他海权大国的好意施惠。我国船舶、飞机有权适用国际海峡上述四类通行制度沟通全球。同时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保障国际海峡畅通,促进海运发展,增进人类福祉,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航行飞越自由 过境通行 无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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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制度与军事活动的法律剖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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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瑛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18-124,共7页
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争端产生的原因在于对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认识的分歧,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不仅包括相关的经济权利,而且也包括了与沿海国家的安全利益有关的权利问题,其权利归属应属于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航行自由不同于在公... 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争端产生的原因在于对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认识的分歧,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不仅包括相关的经济权利,而且也包括了与沿海国家的安全利益有关的权利问题,其权利归属应属于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航行自由不同于在公海内行使航行自由,这个区域的航行和飞越自由要受到沿海国的限制。沿海国对外国的船舶或飞机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军事测量活动享有管辖权,其他国家应当在得到沿海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在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军事测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属经济区 剩余权利 航行飞越自由 海洋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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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有关防空识别区立场的法理缺陷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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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群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1年第2期110-124,I0004,共16页
美国印太司令部2021年1月所发"蓝皮书"有关防空识别区的内容基本以指责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为主,但也进一步解释了美国所持立场,还更加明晰地澄清了美国防空识别区规则的适用对象。"蓝皮书"内容虽略有创新,但仍包含... 美国印太司令部2021年1月所发"蓝皮书"有关防空识别区的内容基本以指责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为主,但也进一步解释了美国所持立场,还更加明晰地澄清了美国防空识别区规则的适用对象。"蓝皮书"内容虽略有创新,但仍包含诸多瑕疵和不足。在防空识别区规则是否可适用无意飞入领空的航空器问题上,中美之间确有分歧,但美国作法并非目前划设防空识别区之20余国中"多数派",其亦无充分依据攻讦中国相关实践不符合国际法。美方对中国防空识别区实践意在挑战其"国际规则"主导权的猜度显属战略误判,其若非有意歪曲解读中国有关规则或者纯为推销"中国威胁论"而作宣传,则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其对本国防空识别区规则条款及他国相关实践情况不甚了解的技术瑕疵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印太司令部“蓝皮书” 防空识别区 航行飞越自由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法理缺陷 中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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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方有关南海防空识别区议题的炒作和误导——技术瑕疵与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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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群 包毅楠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58-67,共10页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智库和媒体为宣扬中国“威胁”周边,频繁炒作南海防空识别区(ADIZ)议题,但目前并无任何证据显示中国政府有宣告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之意图。对于西方媒体的错误分析和歪曲抹黑,亟需向国际社会作出澄清以正视听。...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智库和媒体为宣扬中国“威胁”周边,频繁炒作南海防空识别区(ADIZ)议题,但目前并无任何证据显示中国政府有宣告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之意图。对于西方媒体的错误分析和歪曲抹黑,亟需向国际社会作出澄清以正视听。若不予以澄清,或将不利于相关各方更为顺畅地开展建设性对话。事实上,所谓此前美国挑战东海防空识别区或将“无视”南海防空识别区之论,在法理上难以逻辑自洽,亦属错误判断。基于相关国际实践,划设防空识别区与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并无直接关联,亦与空防能力和军机巡航频次无关,而对正常民机飞行安全有保护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防空识别区 南海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航行飞越自由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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