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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权不变基础上的再合作化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学习芜湖市党组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经验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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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佳木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2期1-6,共6页
芜湖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有不少创新,包括各级党委成立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县(市、区)成立专门支持乡村振兴的国有企业,创办乡镇级和县(市、区)级的合作社联社,举办强村公司等等,取得了农村集体增收、农民共同致富的显著... 芜湖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有不少创新,包括各级党委成立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县(市、区)成立专门支持乡村振兴的国有企业,创办乡镇级和县(市、区)级的合作社联社,举办强村公司等等,取得了农村集体增收、农民共同致富的显著成效。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证明:土地所有制形式与生产经营形式之间并没有固定的联系方式,土地的公有制可以和大规模合作化结合,也可以和小规模合作化,甚至和个体化结合。改革开放后,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相分离,土地的公有制与生产的个体化相结合,这都起到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作用。但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民在承包地上的分散经营,已经不再能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越来越不利于农业扩大再生产的投入、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与市场经济对接。于是,国家又赋予农民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权。烟台、芜湖等地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这一做法使农民把从村集体经济组织那里取得的承包地经营权,通过入股合作社的形式,再流转回集体经济组织之中,然后或由合作社直接经营,或由合作社转包给家庭农场、“种植能手”经营。无论哪种形式,其实质都是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基础上的再合作化,相较于农民将经营权流转给家庭农场、“种植能手”或自发组织的专业合作社,都更加有利于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共同富裕、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是完全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必将为越来越多的地方所效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乡村振兴 党建引领 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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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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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旭中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2期7-14,共8页
本文首先梳理传统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变迁历程,指出组织治理结构中一直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新型组织借鉴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革的方式仍不符合现实要求。其次,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可以从外部和内部分层分析,国... 本文首先梳理传统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变迁历程,指出组织治理结构中一直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新型组织借鉴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革的方式仍不符合现实要求。其次,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可以从外部和内部分层分析,国家经济治理从外部嵌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肯定了党和国家的经济作用,先完成外部治理结构的塑造,再内化为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形成内部和外部联结的治理结构。最后,以芜湖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在实践过程中重构外部和内部治理结构为例,探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构治理结构的可行之道。文章认为,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多元实践中,不同组织应依据自身特点,构建符合自身要求的外部和内部治理结构,并注重二者的联结运转,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必由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外部治理结构 内部治理结构 混合治理结构 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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