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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ugh law and the discovery of rough law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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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u Jinming Shi Kaiquan 《Journal of Systems Engineering and Electronics》 SCIE EI CSCD 2009年第1期81-89,共9页
By using function one direction S-rough sets (function one direction singular rough sets), this article presents the concepts of F-law, F-rough law, and the relation metric of rough law; by using these concepts, thi... By using function one direction S-rough sets (function one direction singular rough sets), this article presents the concepts of F-law, F-rough law, and the relation metric of rough law; by using these concepts,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theorem of F-law relation metric, two orders theorem of F-rough law relation metric, the attribute theorem of F-rough law band, the extremum theorem of F-rough law relation metric, the discovery principle of F-rough law and the application of F-rough law.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unction one direction S-rough sets F-rough law rough law relation metric the theorem of relationmetric the discovery principle ofF-rough law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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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监察法》的原理、原则与建言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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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建雄 邝山子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37-45,共9页
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蕴含着具有“发生学”意义的政理、哲理和法理。其政理为“保持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高度自觉”,其哲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其法理为“以良法引领推进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修改《监察... 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蕴含着具有“发生学”意义的政理、哲理和法理。其政理为“保持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高度自觉”,其哲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其法理为“以良法引领推进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修改《监察法》的基本原则,应坚持以政治为统领、以人民为本位、以问题为导向、以系统为理路。新修《监察法》充分吸收了学术界研究成果和实务部门探索出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惩治腐败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法治原则,增强了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性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其进一步完善可通过未来修改《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方式,从党的领导、纪监一体、监司衔接、行贿惩治等方面入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改监察法 基本原理 基本原则 思路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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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前儿童权利的法治保障:价值意蕴、核心要义与实践进路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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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秀敏 宋菲燕 蒲明玥 《学前教育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0-20,共11页
学前儿童身心特点决定他们的权利必须得到特殊关注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在一般立法保障的前提下对学前儿童权利及保障措施予以明确规定,强化了学前儿童权利的法治保障。在全社会理解学前教育立法精神的关键时期,深入剖... 学前儿童身心特点决定他们的权利必须得到特殊关注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在一般立法保障的前提下对学前儿童权利及保障措施予以明确规定,强化了学前儿童权利的法治保障。在全社会理解学前教育立法精神的关键时期,深入剖析强化学前儿童权利法治保障的价值意蕴,明确学前教育立法在学前儿童权利保障上的核心要义,并探明保障学前儿童权利实现的实践进路,有助于确保学前儿童的权利得到维护和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前儿童权利 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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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时代意义、现实挑战与实施进路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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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向和 娄秉文 《学前教育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1-33,共1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法律空白,明确了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保护了学龄前儿童的受教育权,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化、法治化奠定了基础。然而,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面临资源分配不均、...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法律空白,明确了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保护了学龄前儿童的受教育权,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化、法治化奠定了基础。然而,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面临资源分配不均、师资质量差异、监管机制缺位等一系列现实挑战。因此,亟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师资培训、完善监管体制等来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具体制度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学前儿童 儿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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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精神推动学前教育政府责任的落实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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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虞永平 乐晓云 卢俊岑 《学前教育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9,共9页
学前教育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伟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该法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其学前教育价值观会影响学前教育的... 学前教育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伟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该法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其学前教育价值观会影响学前教育的决策和对学前教育的推进。政府应加强对学前教育的价值引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尤其应保障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建立行之有效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确保学前教育健康运行,也是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要责任。政府的履责状况将对学前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也必将受到儿童发展的检验,受到时代和历史的检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政府责任 投入 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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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立法的结构性难题——兼论刑事诉讼法律解释学不发达的原因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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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瑞华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85-98,共14页
自1979年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经历了三次规模较大的修订。这些法律修订工作尽管带来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变化,却没有解决这部法律所存在的若干结构性制度难题。这些难题主要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刑事诉讼构造没有发... 自1979年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经历了三次规模较大的修订。这些法律修订工作尽管带来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变化,却没有解决这部法律所存在的若干结构性制度难题。这些难题主要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刑事诉讼构造没有发生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刑事诉讼法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程序性制裁机制,那种针对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行为的程序控制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法律对法院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还存在着诸多疏漏之处。唯有解决这些结构性难题,才能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创造条件,实现刑事诉讼法的科学化、成熟化和稳定化。在此基础上,刑事诉讼领域的法律解释学研究才会有较为广阔的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律修订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构造 程序性制裁 国家专门机关权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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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制度变革的“守正与创新”
7
作者 张守文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3-16,共14页
税收征管制度的变革,事关国家的税收征管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均衡保护,对国家税收利益与纳税人权益均有重要影响,必须坚持和兼顾“守正与创新”。无论是我国既往税收征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还是当前《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都涉及“守正与创新... 税收征管制度的变革,事关国家的税收征管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均衡保护,对国家税收利益与纳税人权益均有重要影响,必须坚持和兼顾“守正与创新”。无论是我国既往税收征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还是当前《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都涉及“守正与创新”的考量。为此,应从历史的维度,分析和提炼税收征管制度变革过程中形成的基本经验和基本共识;同时,应从系统的维度,结合《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分析税收征管的法律依据与体制框架、税收征管的信息制度构建、税收征管制度的内外协调等三大问题,从而明确“守正与创新”的基本要求。只有基于税法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和基本原则,持续推动制度创新,才能有效实现税收征管制度的核心目标,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和税收法治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征管 制度变革 守正创新 税收征管法 税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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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税法治理的范式调适
8
作者 侯卓 吴东蔚 《治理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42-157,160,共17页
数字时代的到来动摇了税法治理的基础假设。透过纳税客体无法充分识别数字主体的税负能力,凸显纳税人均质假设的解释力缺失;数字经济网络的“中心—边缘”图景深刻影响我国区域发展格局,区域均质假设的妥适性贬损,地方自主税收治理的需... 数字时代的到来动摇了税法治理的基础假设。透过纳税客体无法充分识别数字主体的税负能力,凸显纳税人均质假设的解释力缺失;数字经济网络的“中心—边缘”图景深刻影响我国区域发展格局,区域均质假设的妥适性贬损,地方自主税收治理的需求陡增;数字经济崛起诱发社会事实复杂度升维,由社会事实向税法事实的转译进程受阻,社会事实可识别假设受到挑战。税法建制和运行需要将主体因素纳入量能课税的考量范围,结合数字经济地理图景对地方税权作差异化配置,同时基于有限认知理性,构建社会事实向税法事实的弹性化转译机制。在制度层面,使特定数字主体负担更重的纳税义务与协力义务,适度下放税收要素决定权,松绑类型化观察法,是因应数字时代而须实施的制度革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税法治理 量能课税 税收法定 税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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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刑关系视野下商事犯罪的实体出罪规则
9
作者 刘艳红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29-145,共17页
商事犯罪的认定应在交叉共治的商刑关系视野下贯彻商刑兼顾的理念,以是否严重侵害商事关系为核心判断标准。当前司法实践在“商刑分立以刑为主”的观念下存在“唯数额论”的实体入罪方法简单化和实体出罪结论无序化等问题,导致司法实践... 商事犯罪的认定应在交叉共治的商刑关系视野下贯彻商刑兼顾的理念,以是否严重侵害商事关系为核心判断标准。当前司法实践在“商刑分立以刑为主”的观念下存在“唯数额论”的实体入罪方法简单化和实体出罪结论无序化等问题,导致司法实践中商事犯罪实体入罪、出罪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商事犯罪的界定应在整体法秩序内实质判断是否具有双重违法性,结合商事犯罪一般违法和具体违法的双层构造和递进式审查模式,应将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作为商刑关系视野下商事犯罪实体出罪的基础理论。商事合法行为无法构成商事犯罪,但涉嫌商事犯罪的商事行为并不必然无效。欠缺将法律后果指向刑罚“转致条款”的特定商事违法行为和不属于构成要件定型性范围的商事违法行为,均应当予以出罪。虽符合《刑法》明文规定,但没有产生实质法益侵害和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的商事犯罪,也应当予以出罪。在商刑关系视野下,应将法法衔接的过程转化为层层出罪的过程,以此为司法实践提供合理的商事犯罪实体出罪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刑关系 商事犯罪 实体出罪 法秩序统一性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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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时代行政法总则的规范功能与构建
10
作者 马怀德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47-60,共14页
编纂行政基本法典,首先应制定行政法总则。行政法总则在行政基本法典中居于基础地位,发挥着统一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则、建立基本制度的功能。围绕规范行政活动的逻辑主线,行政法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基本原则,公民、法人和其... 编纂行政基本法典,首先应制定行政法总则。行政法总则在行政基本法典中居于基础地位,发挥着统一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则、建立基本制度的功能。围绕规范行政活动的逻辑主线,行政法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基本原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利,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同时,应当处理好行政法总则与行政程序法的关系,行政法总则与提升行政效能的关系,优化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增强行政基本法典的体系性,确保以“提取公因式”为基本内容的行政法总则与行政基本法典各分则的有机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总则 行政基本法典 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法 提取公因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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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参照适用的理据与进路
11
作者 石泽华 秦前红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41-154,共14页
纪检监察机关为何及如何参照适用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是纪检监察领域施行案例指导制度面临的重要课题。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能否被参照适用,取决于它是否具有正当性基础和法源性质。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制定主体、规范依据和实践功能,... 纪检监察机关为何及如何参照适用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是纪检监察领域施行案例指导制度面临的重要课题。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能否被参照适用,取决于它是否具有正当性基础和法源性质。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制定主体、规范依据和实践功能,为它提供了正当性基础。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虽然不是制定法规范,不属于严格意义的法源,但它的执纪执法要点及指导意义具有辅助性法源的地位。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如何被参照适用,取决于它具有何种效力。结合“合法性—权威性”分析框架,它的合法性效力表现为在内容上为适用机关提供肯定性评价,权威性效力表现为在形式上促使适用机关受到约束。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施以低于法律法规的尊重态度,即附条件性适用且无权审查,从而区分依据、参照和参考三种适用逻辑。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具体适用路径包括:在前提层面,以合法性和情景判断为适用标准;在方式层面,遵循全面参照、依附适用和引述说理原则;在结果层面,明确偏离论证义务、不当追责制度和异议反馈的层报认定机制。为了进一步推进该制度规范化、法治化和正规化,未来应以党内法规和法律形式明确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合法性地位,并在纪检监察法规中明确其规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 参照适用 法源性质 适用原则 党内法规 自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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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科技法基本原则的价值证成和体系构造
12
作者 杨芳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14-124,共11页
卫生科技法基本原则的理论学说源远流长,影响深刻。21世纪以来出台的多部相关国际法律文献不断丰富发展卫生科技法基本原则的价值追求。近年来我国卫生科技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但仍然需要从这一新兴法律体系的终极价值出发,借鉴相... 卫生科技法基本原则的理论学说源远流长,影响深刻。21世纪以来出台的多部相关国际法律文献不断丰富发展卫生科技法基本原则的价值追求。近年来我国卫生科技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但仍然需要从这一新兴法律体系的终极价值出发,借鉴相关理论成果和国际经验,确立其价值性基本原则及其排列顺序。卫生科技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价值大致可以概括为尊重人的尊严、自主性、完整性和脆弱性四个方面。卫生科技法基本原则体系中,尊严至上原则是最高价值,自主性原则是尊严至上原则的具象化,完整性原则和脆弱性原则则是尊严至上原则的自然延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卫生科技法 基本原则 理论源流 价值基础 体系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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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管到治理:构建金融消费者“大消保”的法治工作新格局
13
作者 郭雳 唐峰 《商业经济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82-93,共12页
伴随国家机构改革,金融消费者保护体制步入构建“大消保”格局新阶段,要求构建全覆盖、高水平的金融消保体制机制,体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然而,消保私法体制的滞后性和消保监管体制的适应性不足造成不小困难。究其原因,金融消... 伴随国家机构改革,金融消费者保护体制步入构建“大消保”格局新阶段,要求构建全覆盖、高水平的金融消保体制机制,体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然而,消保私法体制的滞后性和消保监管体制的适应性不足造成不小困难。究其原因,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定位偏差模糊了其在金融增长和金融共享上的正当性,导致制度效能局限于金融风险防范。故有必要重构金融消保制度的多功能定位,从被动式社会矫治迈向主动式环境建构,以生态化治理模式理顺金融消保法治水平的提升进路。从责任共同体构建、主要生态位纪律和扩展生态位法律的设定以及二者间的共演共进机制等方面,实现适配“大消保”格局的金融消保法治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消费者法 “大消保” 人民性 生态化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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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宪法理论特质与实践指向
14
作者 陈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15-225,共11页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包含一系列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中国宪法的核心要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实践,标志着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宪法理论特质与实践指向加以...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包含一系列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中国宪法的核心要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实践,标志着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宪法理论特质与实践指向加以研究分析,既有助于从宪法视角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也有利于为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更好开展确立行动指南。“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我国政法话语体系中历来居于重要位置,贯穿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系统论述里,是理解中国宪法的政治内涵、人民属性和实践指向的关键线索。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宪法的首要政治内涵。中国宪法由此肩负着重要的政治使命,是巩固和保障党的领导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根本法治保障。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集中彰显中国宪法的人民属性。中国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的核心内容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公平正义是宪法实施的崇高追求,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宪法实施的最终归宿。只有牢牢依靠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宪法才能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宪法全面实施战略布局的实践指向,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效实现展开。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全面实施的根本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宪法全面实施的根基所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宪法全面实施的必然要求,也为宪法全面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正是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坚持和实现,确保了宪法全面实施不是空洞的宣示,而是有着具体的实践路径和坚实的实施基础,我国宪法所承载的政治内涵、所保障的人民根本利益,才能够切切实实地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系统阐释,形成了完全不同于西方宪政话语模式的关于中国宪法的科学完备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这为我们更好地认知和理解中国宪法提供了科学指引,也为中国宪法学的理论研究树立了正确典范。中国宪法学应当根植于中国宪法的历史与实践之中,将研究的视角和重心真正聚焦在中国真实生动的政法实践中,这是认知中国宪法真实,推动中国宪法实施,建立中国宪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宪法 政治内涵 人民属性 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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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原则在刑事诉讼个人信息处理中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背景
15
作者 郑曦 陈德露 《求是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19-129,共11页
同意原则在刑事诉讼个人信息处理中的适用,对实现犯罪治理与保障个人信息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原则在刑事诉讼个人信息中具有适用可能性:其一,基于数字时代人的主体性要求,作为诉讼主体的人在其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应有权决定同意;其二... 同意原则在刑事诉讼个人信息处理中的适用,对实现犯罪治理与保障个人信息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原则在刑事诉讼个人信息中具有适用可能性:其一,基于数字时代人的主体性要求,作为诉讼主体的人在其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应有权决定同意;其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统一纳入”模式为同意原则的适用预留了规范空间;其三,任意性侦查与协商性司法的发展提供了实践可能。在构成要件上,有效同意包括自愿之同意、知情之同意和特定明确之同意,需通过自愿性审查、事前告知等机制予以保障。在特定情形下,信息主体有权撤回同意。撤回同意后,处理个人信息的公权力机关应承担相应的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其履行方式主要包括删除、封存和匿名化处理。在《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下,同意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准确适用,既是对现有刑事诉讼对个人信息处理程序的合理保障,亦是对个人信息权益的合法保护与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同意原则 个人信息处理 有效同意 同意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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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竞合抑或想象竞合?——以检例第136号中的溯及力问题为对象
16
作者 王充 杨钊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04-116,共13页
对于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之前而刑法修正案施行之后仍在审理之中的案件,直接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修正之后新罪名的现有解决方案缺乏必要的分析和充分的论证。从旧兼从轻原则中新旧刑法处刑轻重的比较是以行为在刑法修正之后经各犯罪... 对于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之前而刑法修正案施行之后仍在审理之中的案件,直接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修正之后新罪名的现有解决方案缺乏必要的分析和充分的论证。从旧兼从轻原则中新旧刑法处刑轻重的比较是以行为在刑法修正之后经各犯罪构成之间不同竞合形态考量后的行为定性与刑法修正之前的行为定性之间所进行的相关法定刑对比。新法中《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之间不是相互包容的法条竞合关系而是部分交叉关系,因此最高检第136号指导性案例中仇某的行为在刑法修正之后分别符合了寻衅滋事罪和新增设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由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的构成,依照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在刑法修正之后仇某的行为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此结论与刑法修正之前仇某涉嫌构成的寻衅滋事罪并无二致,因此不能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仇某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溯及力 从旧兼从轻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从一重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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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犯的行刑反向衔接
17
作者 马春晓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201-215,共15页
作为一项横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综合性法律制度,行刑反向衔接兼具治罪与治理的双重功能,仅从单一学理视角难以全面阐释其理论基础。行刑反向衔接的核心内涵是刑事出罪与行政追责。其中,刑事出罪的主要理据是刑法谦抑与程序出罪,行政... 作为一项横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综合性法律制度,行刑反向衔接兼具治罪与治理的双重功能,仅从单一学理视角难以全面阐释其理论基础。行刑反向衔接的核心内涵是刑事出罪与行政追责。其中,刑事出罪的主要理据是刑法谦抑与程序出罪,行政追责的主要理据则是法律责任一体化处置。行刑反向衔接的规范运行需妥善解决如下实体与程序上的关键问题:首先,厘清行刑反向衔接的适用范围,并根据作出行政处罚性质和方式的本质差异,区分刑事责任型行刑反向衔接与违法线索型行刑反向衔接,分别建构不同的适用规则;其次,厘清作为犯罪后果之行政处罚的性质,以此建构行刑反向衔接的“可处罚性”判断标准;最后,通过严格审查、审慎判断等方式,妥善解决行刑反向衔接中可能产生的“行刑倒挂”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反向衔接 刑事责任型 违法线索型 行政处罚 可处罚性标准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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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情报监督体系构建研究
18
作者 吴常青 张春晖 《情报杂志》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38-43,81,共7页
[研究目的]涉及公权力运用的国家情报工作需要制约和监督。将我国国家情报监督置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行阐释,为推进情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研究方法]采用思辨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梳理我国国家情报监督的体系构成... [研究目的]涉及公权力运用的国家情报工作需要制约和监督。将我国国家情报监督置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行阐释,为推进情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研究方法]采用思辨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梳理我国国家情报监督的体系构成,分析我国国家情报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路径。[研究结果/结论]我国国家情报监督体系由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构成,但国家情报监督机制仍存在国家情报权力配置的科学性有待加强、国家情报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善、国家情报权力运行缺乏透明度等问题。我国国家情报监督的完善应以科学配置国家情报权力,明晰国家情报权力的边界、完善国家情报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国家情报工作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原则,健全国家情报工作适度公开制度为基本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情报工作 情报监督 情报监督体系 监督制约 国家情报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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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制度构建与实施路径 被引量:4
19
作者 湛中乐 杜佳欣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1-31,共1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学前教育法治化建设的里程碑。该法确立了以公益性与普惠性为核心的制度框架,通过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的结合,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多元主体供给方面,法律明确了政府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学前教育法治化建设的里程碑。该法确立了以公益性与普惠性为核心的制度框架,通过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的结合,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多元主体供给方面,法律明确了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角色分工,规范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支持与监管机制;在内容规范与质量保障方面,法律强调教育活动的适龄性与科学性,并建立了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以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在儿童权益保护和教育争议解决机制的设计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构建了行政处理与司法救济相结合的多元争议解决路径。在今后的实施中,为将学前教育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现实效能,应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职责协同机制,明确财政投入与资源分配责任,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与动态调整体系,强化对社会力量参与的引导与规范,推动学前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与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制度架构 教育公平 教育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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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逻辑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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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剑文 谌礼姣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24-34,F0002,共12页
完善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法体系,应立足发展型税法理念,通过税权控制与精准调控二元路径释放制度效能。税权控制层面,以税收法定约束行政权力、以量能课税促进实质公平、以税收中性节制干预限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精准调控... 完善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法体系,应立足发展型税法理念,通过税权控制与精准调控二元路径释放制度效能。税权控制层面,以税收法定约束行政权力、以量能课税促进实质公平、以税收中性节制干预限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精准调控层面,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链条创新,激励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区域禀赋实施特色化税收政策,优化产业布局;依托环境外部性成本,内部化驱动绿色转型;提升税制韧性与协调国际国内规则,增强全球竞争力;精准扶持中小企业,共享发展成果。这种“守底线”与“促发展”并行的设计,既能划定公平竞争基线,又可激发创新活力,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展型税法 民营经济促进法 税法原则 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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