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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拟规定广告词篡改成语最高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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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姓氏中的异体字可以保留、广告中拟禁用繁体字谐音字、广告词如篡改成语将进行处罚……10月7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大获悉,江西推广普通话规范汉字将有新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正式公布征求民意。其中,广告词篡改成语最高将罚10000元。在日常生活中。
出处 《新闻论坛》 2010年第5期64-64,共1页 New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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