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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由做坟引起的县际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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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某市甲县某街道甲方村民王某,因砍伐乙县某镇乙方村民'发洪山'山地的柑橘树,在柑橘地上做坟,被乙方村民发现后部分损毁,遂发生纠纷。2015年1月20日,甲方村委会和王某向浙江某市林业局提交了《关于要求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申请书》。一、双方的主张和证据甲方称,新中国成立前该村便有5亩山地坐落在'发洪山'东南面,专供村民安埋立墓之用。因该山地插花在北城街道下庄村范围内,'大跃进'后,
出处 《中国乡村发现》 2015年第4期165-16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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