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拿大政府从1959年开始就在全国实施由政府组织的农作物保险,现已占全加拿大耕地面积人65%以上。农民只付保费的50%,不负担任何保险的行政业务支出,保险的其余部分由政府承担。在美国,由政府直接组建农业保险公司,并为所有参加保险的农作物提供30%的保险费补贴,投保农民的农作物减产35%以上,可以取得联邦保险公司很高的赔偿金额。美国政府在1994年前每年支付的农业保险补偿约10亿美元,1998年达到15亿美元。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03年第6期65-65,共1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