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民所有制企业采用怎样的经营形式才能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的原则?这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肯定不改变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有三种经营形式可供我们选择,即:“国家所有,国家经营”、“国家所有,国家与企业共同经营”和“国家所有,企业经营”。关于两权适当分开的具体形式,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分析得到。首先如《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所指出的:“如果全民所有制的各种企业都由国家机构直接经营和管理。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1987年第13期61-62,共2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