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不动产登记错误分辨及其赔偿责任 被引量:2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不动产的"登记错误"和不动产的"错误登记"的范围和含义不同,应该进行区分,不能混同使用。从法律法规的效率级别来讲,不动产登记的立法还应当从行政法规级别上升到法律级别,而不应当止步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级别,这对真正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机构地区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人民论坛》 北大核心 2015年第A12期112-114,共3页 People's Tribune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42

共引文献41

同被引文献28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