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证券市场上虚假信息披露及证券侵权行为——对某上市公司证券侵权案的剖析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虚假信息披露赔偿责任的五种责任主体,即发行公司,承销商,对承销商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专业机构的主要责任人员。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
作者 王艳艳
出处 《时代财会》 2003年第8期34-36,共3页 Contemporary Finace &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