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在生产活动中,在科学研究中,在刑事破案中,我们经常运用比较的方法。比较法是思维、认识的一种简单科学方法。在诸种科学方法中,使用最经常、最普遍、往往也是最有成效的莫过于比较的方法。然而,遗憾的是,将比较法作为一种正确的科学方法专门进行研究却远远不够。笔者在此不想论及比较法的一切方面,而着重谈谈比较法的重要作用及运用比较法应该注意的有关逻辑的问题。
出处
《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1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