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及九部门《“个转企”指导意见》推出多维制度创新,建立市场主体延续机制,以“跨主体类型变更”替代“先注销后新设”,实现个体工商户向股东身份转换,字号权、知识产权、信用记录及资质无缝衔接,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障法律连续性;创新经营场所登记,推行“一照多址”降低实体门槛;明确网络平台地址可作为法定场所,解决线上登记难题;完善退出机制,建立“普通注销+简易注销+另册管理”分类治理体系,协同税务共享数据、嵌合流程,系统性降低合规主体退出成本。九部门协同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显著优化流程。制度创新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为“个转企”提供法治保障,助力构建现代化市场主体治理体系。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5年第7期21-24,共4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
作者简介
范俊文,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