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学校监督管理体系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变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高校纪检监察体制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萌芽与探索、重建与发展、重塑与完善三个历史时期,高校纪检监察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深嵌到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中,成为纪检监察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并在领导体制、监督对象、职能定位、工作机制等方面体现时代烙印,更呈现规律化变迁特征。未来,构建以派驻监督为特色的立体监督体系和大监督格局是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应妥善处理好全面从严治党与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因地制宜,尽快实现高校派驻纪检监察全覆盖,持续优化高校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高校纪检监察法治化保障。
基金
四川省软科学重点项目“地方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实证评析与完善建议——以四川省为主要观察样本”(项目号:22RKX0697)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苏镜祥,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