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少年犯罪问题亟须社会关注和解决,司法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以帮助问题群体为目的,通过专业化手段介入矫正工作。它采用较为温和的方法,体现了少年司法中“宜教不宜罚”的理念,成为介入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文章分析了广西某市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矫正的模式和流程,探讨了多元合作、项目化运作、“1—2—3服务”、个案管理和矫正与预防并重的模式。同时,总结了面临的挑战,并结合经济发展提出建议。
出处
《经济师》
2025年第5期72-74,共3页
作者简介
韦卓昕(1997-),女,壮族,广西人,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