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自然资源部下达关于做好新《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处理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落实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建立健全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生态修复费用管理、生态修复验收、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制度规定,加强对矿区生态修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对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的统筹和监督,保障矿区生态修复与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协同实施。积极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矿区生态修复,提高矿业企业、社会公众对矿区生态修复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出处
《给水排水》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83-83,共1页
Water & Wastewater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