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派驻检察,是指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设置专门的派驻机构,代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监管场所的执行刑罚和监管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检察活动。派驻检察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其间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看待派驻检察工作、派驻检察工作应该如何深化值得我们思考。
出处
《检察风云》
2024年第18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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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石惠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曾获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