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空间是由遍布全球的计算设备和通信网络支撑的全新社会空间。受信息传播优势和“人气效应”的吸引,在当代社会中形成类型多样的网络空间。值得重视的情况是,网络空间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有人认为,一些不良行为的出现,与互联网技术设置有关。比如,只要“粉丝”数量达到信息传播的范围,有的博主会选择迎合大多数人的偏见;只要被下载的次数与积分挂钩,个别用户可能会选择上传盗版或低俗作品。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8期27-28,共2页
Law & Life
作者简介
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陆宇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