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关键举措,全国各地相继提出并落实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2021年,淄博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淄博市先后有77条新、改、扩建道路和127条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道路落实“三同时”制度,累计投入交安设施资金6.4亿元,在预防事故、减少道路交通隐患增量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该制度执行以来,在实践中还存在建设内容标准不统一、不适应交通需求、不适应交通管理需要等问题,特别是公安交管部门参与力度不足,无法把交通通行需求和交通管理需求进行充分表达,导致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造成交通拥堵、安全隐患突出等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