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制度变迁,其实施效果备受关注。本文基于IPO抑价率视角,探索注册制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定价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注册制改革导致IPO抑价率反而更高。本文通过分开考察注册制下的科创板与创业板公司发现,与核准制公司相比,科创板公司IPO的抑价率并没有显著差异,但注册制创业板公司的抑价率却明显高于对照组样本。因此,注册制下公司的IPO抑价率更高主要是由创业板公司所驱动。同样是注册制公司,科创板的IPO抑价率却明显低于创业板。经检验,这一现象与科创板实施完全强制跟投制度有关。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注册制下IPO抑价率更高的现象是由IPO一级市场下承销商寻求风险溢价补偿和二级市场下投资者非理性行为共同导致的。进一步研究显示,外资参股承销商、IPO审核问询及发行等待时长均能有效缓解注册制下IPO抑价率过高现象,而承销商与发行方地域邻近则会加剧该现象。本文的经验证据表明,在注册制实施初期,放松政府管制非但没有提高资本市场定价效率,反而在创业板领域造成定价效率的下降。
作者
吴锡皓
张弛
Wu Xihao;Zhang Chi
出处
《南开管理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46-256,I0046,I0047,共13页
Nankai Business Review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062012、71662009)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2RC636)资助。
作者简介
吴锡皓,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与方法;通讯作者:张弛,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