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平衡是推进协调发展、弥补区际差异、实现分区治理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财治国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结合的重要产物。然而,当前财政平衡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很多还停留在直接干预和政策驱动阶段,存在法律工具和政策工具的结构性失衡,容易导致政策与法律、政府与市场等关系的错位。解决问题的思路应当是立足现代财政制度的法治逻辑,一方面提高手段措施的法定性,将区域财政平衡从功能区建设的政策性规范统筹到直辖市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法律性规范中,明确共同事权和委托事权的划分模式,改变转移支付与事权配置脱节的情况;另一方面需要理顺收入层面的税收分享和支出层面的责任分配,改变收益分配与支出责任划分脱节的情况,提升财政治理中数据算法的应用。通过收支改革为手段的平衡机制寻求功能区建设的法治进路,提升权利保障的实效性品质。
作者
陈雷
陈少英
Chen Lei;Chen Shaoying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1-19,共9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司法部课题“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公共卫生财政体制的优化进路”(编号:20SFB4059)。
作者简介
陈雷,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研究员;陈少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2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