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清一代,科尔沁部“从龙佐命”,立下赫赫战功,也受到清王朝的格外恩宠。因此,科尔沁部不少蒙古王公被封亲王、郡王爵位,这些王爷在京城建府居住。清代官员由于封爵等级不同,其府邸的建造是有严格规制的。在名称上,只有亲王和郡王的住宅才可以称为“王府”,贝勒、贝子的住所只能称“府”。高级官员的职位不论多高,其住所只能称“宅”或“第”。王府从建筑基址、建筑规模、建筑样式、建筑装饰,甚至几步台阶,基高几尺几寸等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和限制,如果超过规定,朝廷是要严厉治罪的,轻则罚俸,重则夺爵。
出处
《档案与社会》
2023年第4期25-27,共3页
Archives an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