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案情况:2018年8月20日,被害人郑某通过网络认识网名为“春柳絮”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明知被害人未满14岁的情况下,用在约被害人郑某游玩时拍摄的郑某照片通过技术手段将她人裸体照嫁接到被害人郑某的照片上,以此通过传播被害人“裸照”相威胁,于2019年3月26日多次让被害人在QQ视频聊天过程中为其表演脱衣服,自摸性器管,用钢笔塞人性器管等行为实施狠亵。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一审法院以狠裘儿童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出处
《青海检察》
2022年第6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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