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过程中,涉及大量的电子数据,这类证据存在难甄别、弱关联、标准不明等诸多问题,不断挑战传统证据论证模式,为了充分保障有效打击,针对电子数据提取和审查的特殊性,建议在认定这一犯罪时适度放宽对客观行为证据“三性”的审查引入智能算法,对主观明知的论证采取推定或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等规则,孤证禁止的限制可以被突破,以便更加合理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作者
苏琳伟
黄怡璇
SU Lin-wei;HUANG Yi-xuan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49-55,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2020年福建省法学会重点课题(项目编号:FLS2020A03)。
作者简介
苏琳伟(1980-),男,福建龙海人,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法治处二级调研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黄怡璇(1988-),女,福建漳州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法学硕士,研究方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