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政府为应对日益加重的财政负担,将传统以田赋为主的税收逐渐改为以工商税为主,税收制度和税收性质发生明显改变,对徽州茶叶贸易产生较大影响。清政府为解决军饷而创设的厘金等税收制度,既有国家规定的征税数额,同时也包括地方官员在此基础上长期形成的陋规溢收,导致苛捐杂税名目繁多。至民国时期仍然如此。茶商对商业会馆、善堂等自愿捐输的慈善行为,逐渐演变为官方强制性的任务;基层繁杂的行政运作体制,使得茶商在寻求正式规范中的官府行政资源解决商业纠纷时,既耗费金钱又耽延时日,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商业贸易的进程,也是影响近代徽州茶叶贸易乃至中国商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作者
王灿
周晓光
WANG Can;ZHOU Xiaoguang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16,共9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代商业变迁与徽州商人转型研究”(19JJD77001)
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视域下近代徽州茶叶外销研究”(2021CX178)
安徽医科大学校基金资助项目“近代徽州茶叶贸易及其当代价值研究”(2020xkj105)。
作者简介
王灿,安徽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安徽合肥230039);周晓光,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安徽合肥23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