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公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在该《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一起重温条例的主要内容。一、明确资产范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使用财政资金,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捐赠等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2年第11期3-3,7,共2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