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在不同时间窗使用阿替普酶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进行溶栓治疗的临床效果。方法:随机抽选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玉溪市人民医院接诊的122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参照组与研究组(61例/组)。在参照组患者发病后3~4.5 h使用阿替普酶对其进行溶栓治疗,在研究组患者发病后3 h内使用阿替普酶对其进行溶栓治疗。然后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治疗后不同时间其神经功能的改善情况和治疗前后其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的变化情况。结果:1)研究组患者治疗的总有效率(93.44%)高于参照组患者治疗的总有效率(78.6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治疗后2 h,两组患者的NIHSS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4 h、治疗后7 d,研究组患者的NIHSS评分均低于参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3)治疗后,研究组患者的Fugl-Meyer评分高于参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的ADL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4)治疗后,研究组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9.84%)低于参照组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32.7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与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发病后3~4.5 h使用阿替普酶对其进行溶栓治疗相比,在其发病后3 h内使用阿替普酶对其进行溶栓治疗的效果较好,可显著减轻其神经功能的缺损,改善其运动功能,且安全性较高。
作者简介
杨江苹(1982-),女,汉族,云南玉溪人,本科学历,主治医师,主要从事脑血管病临床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