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权利保护是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宪法的“高级法”地位使得宪法能够对其他法律部门,包括冲突法产生约束和影响。现代冲突法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保护而改变法律选择方法或具体的法律适用规则。这反映了冲突法从“中立”角色向实现“实质正义”方向的倾斜。这种倾斜的基本动因是对基本权利的保护。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5年第1期56-75,共20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作者简介
袁发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2002级国际法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