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租公寓“租金贷”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风险,其规制困境表现为中央以“促进型”规制为主,“监管型”规制相对滞后,地方规制不统一,辐射范围有限。因此,应统一国家立法,形成政府权责清晰的监管制度,建构主体和产品双重准入机制,限定“租金贷”的使用比例且将其纳入第三方银行托管,构建第三方保险或备用金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监管,建构多层次房屋租赁融资法律体系。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第31期84-86,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的公私合作法律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7CFX032)。
作者简介
于小东(1980-),男,江苏连云港人,硕士研究生,从事金融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