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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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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序良俗原则是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包括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二者分别对应“道德”与“秩序”价值。公序良俗原则对合同行为的规制,体现在对意思自治的限制和保护中,这一原则也当然适用于格式条款的效力判断问题。在合同问题中,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中的概括性规定,承担着为相关领域引入宪法基本权利规范的任务,填补合同条款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基于对宪法权利的保护,不应只注重公序良俗对公共秩序的保障作用,还应发挥善良风俗对合同行为的规范作用。对于侵犯基本权利的格式条款,公序良俗原则对格式条款的调整作用不应被过度限缩。
作者 孙艺玮
机构地区 澳门科技大学
出处 《西部学刊》 2021年第20期72-74,共3页 Journal of Western
作者简介 孙艺玮(1997-),女,汉族,山东烟台人,单位为澳门科技大学,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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