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在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方面,《意见》要求,简化预算编制,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下放预算调剂权,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出处
                
                    《中国人才》
                        
                        
                    
                        2021年第9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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