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牙孜制度是为清理中俄两国属民在新疆边境的积案而创立,该制度具有历史特殊性,是俄国攫取清政府的领事裁判权和边疆民族习惯法交织下的产物。该制度自产生至清政府退出历史舞台,处理了大量积案,为边境提供了解决纠纷的途径,是边疆法制的遗产。该制度在审判实践中,所依据的两国属民的习惯法,而不是任何一国的法律,成为解决特定环境下纠纷的较好选择。司牙孜制度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尤其是边疆法治的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21年第4期139-148,共10页
Graduate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翟文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2019级硕士研究生(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