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于未成年人缔结合同效力的认定,是通过区分民事行为能力来解决的;但互联网虚拟性的特点以及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的发展,给电子合同中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增加了新的挑战。对于未成年人缔结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我国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总的来说有肯定说、否定说、折中说三种主流观点。在倾向于折中说的基础上,为我国未成年人缔结的电子合同效力认定提出具体可行的构想和方案。将未成年人缔结的电子合同具体分为已满八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两种情况,再将两种情况做具体的分类讨论,明确不同情况下未成年人缔结的电子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
作者简介
何毅,男,1994年出生,河北衡水人,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