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结合《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4号)关于"行政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已经用占有、使用的资产举办经济实体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进行脱钩"规定。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1年第7期82-82,共1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