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时隔不到一个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月22日作出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这将是继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有关情况的说明时指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服务金融工作三项重大任务,完善金融审判体系。
出处
《中国人大》
2021年第3期51-51,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