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协同论的观点,产业融合的根本动力源自产业主体之间两种相互作用的力量:竞争—协同。企业在开展竞争行为的同时也在进行着彼此之间的协同发展,并在两种力量的交织作用下形成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创新。就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说,为了迎合、适应各领域的创新,文化产业在自身系统内、外会发生一系列的变革。这是多个产业主体间竞争—协同的必然结果,其融合效应是促成产业系统开放平台的形成。最终,多个产业之间得以在不同渠道内完成融合并形成新型的业态。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134-139,共6页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新经济地理学的藏羌彝走廊文化产业集聚动力机制及政策研究”(71974155)。
作者简介
林凇,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