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弱势群体环境权益的保障与促进是城乡生态正义实现的基础。受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环境保护成效差距明显,处于环境弱势地位的农村女性,其环境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要解决当前农村女性环境权益保护面临的种种困境,应立足于城乡生态正义理念,通过推动城乡一体化环境建设、畅通维权渠道、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和培育农村女性环保组织等路径,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女性环境权益保护机制。
作者
谢东燕
郑湘萍
Xie Dongyan;Zheng Xiangping
出处
《社科纵横》
2020年第7期68-73,共6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正义的制度安排研究”(18BKS158)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正义问题制度之维研究”(16YJC710055)。
作者简介
谢东燕(1992-),女,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郑湘萍(1978-),女,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