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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要勇于承担第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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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检察日报》刊发《检察机关是刑事错案的第一责任人》一文,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冤假错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社会热点、司法痛点,纠防冤假错案、维护社会公正,是党和人民对司法机关的要求和期望。检察机关不仅仅是刑事司法诉讼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更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指控、证明刑事犯罪的主导者,检察人员理应以更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承担第一责任,是刑事检察人主动担当、自我加压的体现。每一名检察人,都应该有这种勇于承担第一责任的担当精神、担当意识、担当自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6期5-5,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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