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抵扣亏损指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亏损,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可在5年期限内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进行弥补,所得税会计准则将其视同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规定了此类亏损的会计核算方法。本文主要在介绍可抵扣亏损政策及其处理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具体剖析,指出可抵扣亏损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出处
《现代营销(下)》
2020年第3期240-241,共2页
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作者简介
赫晓霞(1992.12-),女,汉族,河南新乡人,硕士研究生,郑州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税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