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管理,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总工会制定《郑州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方法》规定,全国级档案建立标准: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未经政府救助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生活水平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上述必要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以内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多,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它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300%(含)以内,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上述必要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以内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300%的家庭,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减去上述情形引发的必要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以内的职工家庭;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出处
《工会信息》
2020年第3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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