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与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已于2019年2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一个高标准、全面化的国际经贸协定。在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开放服务市场、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构建、可持续发展等议题上有诸多创新,特点极为鲜明。欧日EPA的生效,为欧日两大经济体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为两大经济体在未来国际经贸规则重塑中取得了更多的话语权,同时对中国出口贸易量以及贸易格局调整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基于此,中国需要认真研究欧日EPA,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推进中国特色自贸协定范本构建和建立"五位一体"自由贸易区,不断加深中国对外开放力度。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40-43,共4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作者简介
李继强(1977—),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经贸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